劳工法律政策具有极强的地域属性,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法律可能存在巨大差异,境外的中资企业基于国内习惯,很可能在“无意中”违反了当地法律。
例如:
一些境外企业在员工未取得当地就业许可的情况下,即与员工建立用工关系;
有的企业雇佣中方员工的比例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限制;
个别企业在招聘员工时违反当地国反歧视方面的法律;
有些企业没有充分了解当地工会法律,被当地执法部门认定为损害员工结社权,导致难以开展实际工作;
一些国家规定,外资企业不能直接招聘员工,需要当地有资质的企业向其派驻,但境外企业直接用工。
……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以下示例可以看出各国家在劳动用工方面的地区差异:
比较 项目 | 印度 (亚洲发展中国家) | 罗马尼亚 (东欧发展中国家) | 匈牙利 (欧盟发达国家) |
劳动合同期限 | 法律规定雇主用工许可为1年,可以续签,仅约定雇员可提前通知解约,一般通知期为3个月以内。 也可以通过中介招募临时雇员,这样雇主遣返雇员的自由度较高。 |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雇佣关系的常态;若雇员严重违约/违纪/职业上不能胜任该工作等,雇主可解约。 在前者停职期间内可以通过中介招募临时劳工代岗。在后者停职期间可以招兼职代岗。 雇主还可以雇佣自由职业者。 | 若签署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只有在双方同意,或试用期内,或一方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才能解除。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有合理理由,双方均可在一定的通知期限内通知解除。 可通过中介招募临时工,可根据与中介的合同约定解雇或替换临时雇员。 |
加班 | 正常工作时间为1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8小时。 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为加班,需要付双倍工资。 法定节假日工作则支付3倍的工资。 | 正常工作时间为1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为加班,首先从后续30天内调休,调休不成则补偿至少基本工资75%的额外工资。 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需要正当理由,并至少补偿100%基本工资。 | 正常工作时间为1天8小时,每周5天。 工作日加班需额外付50%基本工资,一般休息日100%。加班一般一天不得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48小时。 |
带薪休假 | 年休假至少16天。 | 年休假至少20天;高危工作,残疾人,未满18岁雇员另加3天。 年休假一般需要当年休完,必须保证至少15天不间断休假。合同解除后,未休完的年假可用现金补偿。法定节假日8天,4天宗教假。 | 年休假至少20天,雇员达到25岁至少21天,以后每增加3岁增加1天,最多30天。 如无适当的理由,年休假须当年休完,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以经济补偿的形式代替休假。 以上周末正常放假时间不计入其中。法定假期10天。 |
从上述简单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出,海外法律环境,特别是成熟经济体,与国内法律政策差距非常之大。
因此,企业在海外用工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当地国劳工政策,避免因主动违法造成损失。不过,外国法的查明一向是人力资源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企业通过公开渠道往往难以对当地劳工法律政策进行深入了解,善于借助使领馆、中国商会的力量,以及与当地法律顾问合作的方式,是成本较低的明智选择。
中国企业结合海外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本地化操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不同国家的劳动法规在企业员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条例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与公平就业机会相关、与最低工资制相关、与员工福利保障相关的法律条款上。法律具有其天然的强制性和普遍性,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也必须以遵守当地法律为基本前提。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看,全面了解当地国的法律环境,是进行企业正常业务运营的基本前提。
另外,工会角色在不同的国家的定位和影响力差别很大。一些中国企业在海外有意识的突出和强化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员工关系与员工沟通的职能和工作,目的在于加强企业与工会间的协调和交流,让劳资双方的关系有序发展,让工会更多的为企业经营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比如,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员工薪酬制度制定之前,应该对所在国的工会组织,以及它对员工薪酬和其它方面的影响进行系统和全面的掌握、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制度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