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定时工时制员工该怎么管理考勤?

【案例】

一家公司有很多销售员工,这些销售员应酬非常多,于是习惯性地会申请加班,结果公司每个月加班费十分可观。老板看了每个月居高不下的加班费很是着急,找来HR一起商量如何控制加班费成本。HR出了一个主意,就是让销售部的同事全部都签订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了不定时工时制的备案。

通过不定时工时制的实施与申报,加班费居高不下的问题很快就解决了。可是,不久之后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很多销售知道自己没有了加班费,也不需要打卡了,于是经常不知所踪,甚至一些人在工作时间偷偷溜出去开滴滴专车。

老板知道之后非常生气,把HR叫过来问:“当时是你想出来要申请不定时工时制的,现在销售都不知道怎么管理了,你说该怎么办?”HR告诉老板,现在可以用三个方式管理销售工作:

第一,每天早上九点,每个部门开晨会,每个人都需要签到。如果未经请假无故缺席则根据规章制度认定为违纪行为。有迟到的情况应该做好记录,所有迟到早退的记录都会影响相应的奖金发放比例。

第二,做好工作日志上报制度,每天定时上报当日的工作安排与进程。

第三,微信实时定位打卡,要求销售员工滚动向自己的经理汇报自己的工作地点,对销售的行踪进行实时管理。

后面的几个月里,公司根据新的管理要求相继处分了一些违纪行为,不仅更好地解决了加班费高的问题,还加强了对销售团队的管理。

【解读】

我们来看一下,当公司决定用不定时工时制来管理的时候,需要知道哪些知识点:

第一,申报不定时工时制本身是把双刃剑,好处在于可以节省大量的加班费支出,缺点在于员工日常的管理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

第二,不定时工时制并不是不可以考勤,公司可以要求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进行考勤,比如在一定时间段出勤。有的公司就会规定员工必须在早上10点到下午4点的核心工作时间待在公司里。但要切记,不能按照标准工时制的固定上下班时间考勤。如果公司一边为员工制定了不定时工时制,另一边又要求员工上午9点到下午6点都必须待在公司里,那就属于以合法手段掩饰非法目的的行为。如果发生争议,法院仲裁就很难支持公司的主张。

第三,即使不实行打卡,也有一些办法可以对考勤进行有效管理,比如建立类似早会、晚会等定期会议制度,通过会议做相应的考勤和会议记录,还可以实行工作日志上报制度或通过OA系统、电子邮件系统及时留下记录。另外,公司也可以派人随时抽查,如果查到缺勤会议或者工作日志不符、弄虚作假的情况,可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借助互联网或智能手机对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进行远程遥控和定位。

【怎么办】

建议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并安排不定时工时制的考勤,通过规定核心工作时间、会议考勤制度、工作日志上报制度、考勤抽查制度、IT系统邮件汇报、互联网新工具等方式妥善管理这些员工的工作情况。

【相关法规政策】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五、关于审批权限,除已在沪劳保发(94)79号文中已明确的外,下列企业的审批按如下权限办理:

1.外省市在沪建筑施工企业由所在省市的劳动部门审批,在本市登记的外省市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

2.本市与外省市联营的企业联营一方为本市市属企业的,由市劳动局审批,其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

3.有多个主管部门的企业,按无主管部门企业的审批办法,由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