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官吏的品秩勋爵

唐代的职事官、散官、勋官、爵位是既区别又对应的。其名称、品阶、对应关系见附表。职散之分是唐代官僚制度的一大发展。散官又名本官、阶官,是官吏的身份标志和等级标志,在唐代划分为九品三十级。职事官是统领政务事务的岗位,是官吏所负职责的表现,亦分为九品三十级,职事官所带品位谓之本品。散官因人而设,职事官按事而定。“凡九品已上职事,皆带散位,谓之本品。职事则随才录用,或从闲入剧,或去高就卑,迁徙出入,参差不定。散位则一切以门荫结品,然后劳考进叙。”438同一官员,自身所带的散官与其所任的职事官不一定是同一品级,职高者为守,职卑者为行。这种“以职为实,以散为号”的品秩制度从隋建立,到唐完善划一,是帝制时代的品秩制度成熟的标志。

唐代官吏品秩勋爵表

品 级 文散官名称 武散官名称 勋 官 爵 位 职事官例(京) 职事官例(外)

正一品 亲 王 三 公

从一品 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 郡王国公 太子太师

正二品 特 进 辅国大将军上柱国 郡 公

从二品 光禄大夫 镇国大将军 柱 国 县 公 左右仆射 大都督

正三品 金紫光禄大夫 冠军大将军上护军 侍中中书令 中都督

从三品 银青光禄大夫 云麾将军 护 军 县 侯 御史大夫 上州刺史

正四品上 正议大夫 忠武将军 上轻车都尉县 伯 尚书左丞 中州刺史

正四品下 通议大夫 壮武将军 尚书右丞 下州刺史

从四品上 太中大夫 宣威将军 轻车都尉 秘书少监 大都督长史

从四品下 中大夫 明威将军 少府少监 上州别驾

正五品上 中散大夫 定远将军上骑都尉 御史中丞 长安万年令

正五品下 朝议大夫 宁远将军 县 子 太子中舍人 中州别驾

从五品上 朝请大夫 游骑将军 骑都尉 秘书丞 上州长史

从五品下 朝散大夫 游击将军 县 男 太常丞 上州司马

正六品上 朝议郎 昭武校尉 骁骑尉 太学博士 京兆县令

正六品下 承议郎  昭武副尉 太子文学 中州司马

从六品上 奉议郎 振威校尉 飞骑尉 起居舍人 上县令

从六品下 通直郎 振威副尉 侍御史 下牧监

正七品上 朝请郎 致果校尉 云骑尉 四门博士 中县令

正七品下 宣德郎 致果副尉 太子舍人 都督诸曹

从七品上 朝散郎 翊麾校尉 武骑尉 太常博士 中下县令

从七品下 宣义郎 翊麾副尉 国子主簿 下县令

正八品上 给事郎 宣节校尉 监察御史 录事参军

正八品下 徵事郎 宣节副尉 下署令 京兆县丞

从八品上 承奉郎 御侮校尉 左右拾遗 上县丞

从八品下 承务郎 御侮副尉 律学博士 中县丞

正九品上 儒林郎 仁勇校尉 校书郎 京兆主簿

正九品下 登仕郎 仁勇副尉 正 字 下县丞

从九品上 文林郎 陪戎校尉 弘文校书 中下县主簿

从九品下 将仕郎 陪戎副尉 算学博士 中下县尉

另外,唐代在官吏品位分类的同时,已经在职事官中诞生了职位分类的萌芽。所谓职位分类,就是以事为中心的岗位类别划分,而不是以人为中心的等级划分。唐代首先把职事官分为京官和外官两大类,凡中央衙司职官与王公辖官为京官,而州县镇戍岳渎关津等地方官为外官。其次又按职务性质和所需资格条件把职事官分为清望官、清官、普通官三类,以清浊归类,分别管理。三品以上以及中书门下两省侍郎、尚书左右丞、六部侍郎等职掌枢要的官职为清望官,中书舍人、给事中、谏议大夫、拾遗、补阙、监察御史、秘书丞、著作郎等言谏文秘官职以及博士、助教等文化官职,其资历有较高要求,为清官。其他钱谷刀笔之职,为普通官。清浊分流,在任职资格、升迁途径、管理方法等方面迥然有别。这种分类方法,对保证官吏职能、优化官吏队伍,有着较大的作用,而且对后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勋制与爵制依附于官僚制度。勋来源于北朝,本是用来酬劳战功的。“勋官者,出于周、齐交战之际。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439隋唐的散官,实际上有一部分就是以前的勋官演变而来。高宗时,重新厘定勋品名号。“自是已后,战士授勋者动盈万计。每年纳课,亦分番于兵部及本郡当上省司。又分支诸曹,身应役使,有类僮仆。据令乃与公卿齐班,论实在于胥吏之下,盖以其猥多,又出自兵卒,所以然也。”①

爵位由来已久,唐代爵位分为九等,最高等亲王专授皇子,郡王以下可分给异姓功臣。凡封爵,均有相应的阶品和食邑封户。但所食封户为虚封,只有附加“食实封若干户”方为实封。一般爵位封赏较滥,而实封控制严格。封爵可世袭,承袭者一般降一等,实封一般减半承袭。唐初封爵,多用赞誉文字,如英国公、卫国公等,以后则以得姓之地封爵,如郭子仪封汾阳王,裴度封晋国公等。

在唐代,检校试宪方式已经由官职任用制度为品秩待遇制度。检校原为摄理性质,因此,一直到唐初,检校某官就标志着该人实际上执掌所检校官职的职权。中唐以后,检校成为地方使职的官衔标志。使职本身无阶品,于是以检校某官作为其身份的品秩名号。使职所带检校衔,从三公、仆射、尚书,到郎中、员外郎、散骑常侍等都有。这种检校官,带衔者与所检校的职务无关,只是标志其具有所检校职务的官身和品秩。

试官原来本是试任某官性质。到武则天执政时,试官性质发生了变化,与检校、员外、判摄等均成为在正官定额外增加员额的一种任职。

“长安二年,举人授拾遗、补阙、御史、著作佐郎、大理评事、卫佐凡百馀人。明年,引见风俗使,举人悉授试官,高者至凤阁舍人、给事中。次员外郎、御史、补阙、拾遗、校书郎。试官之起,自此始。时李峤为尚书,又置员外郎二千馀员,悉用势家亲戚,给俸禄,使厘务,至与正官争事相殴者。又有检校、敕摄、判知之官。”440中唐以后地方使职所带试官衔,性质与检校相同。

宪官本为御史台之职。中唐以后,地方使职亦有兼宪官衔者。其所兼衔从御史大夫,到御史中丞,直至三院御史均有。地方使职兼宪官者,不仅仅是寄衔,尚可纠举刺察,所以有“外台”之称。

唐代后期地方使职检校带衔,大体也有规律可寻。重要节度使如剑南西川、淮南等,往往带同平章事为使相;一般节度使大都检校六部尚书或兼御史大夫;观察使则多检校散骑常侍或兼御史中丞。方镇幕职也分高低,高者为郎官、御史,低者为校书郎、评事。方镇将校则多带金吾将军等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