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实现盈利是厂商永恒的诉求,要实现盈利有两个方面或两个步骤:价值创造(value creation)和价值获取(value capture),价值获取有时也称为价值占有(value appropriation)767(Mizik and Jacobson,2003)768。实现盈利首先是厂商的创造价值(创新、生产、销售等),但仅仅价值创造是无法保证盈利。如果说价值创造是价值的来源,那么价值获取就是厂商存在的理由。两者构成了厂商的商业模式,但是很少有厂商能同时做好这两步。
厂商组织进行经营首先是通过劳动要素投入、产品生产、市场销售、创新活动等来创造价值。但仅仅是价值创造,而没有价值获取,价值实现(value realization)就无法兑现,厂商组织创造出来的价值就不能够被市场认可并接受,从而无法完成要素投入到要素产出的转化。
今天,战略管理的学者们和商业实践的精英们已经开始清晰无误地看到了一条主线:对价值创造(value creation)中的价值获取(value capture)或价值占有(value appropriation)的重视与探究,正在贯穿于全球的商业实践中,并成为近年来战略管理前沿研究的核心课题,其扩展的领域包括了技术管理、战略管理、商业模式、法律制定与公共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