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皇后、太后、摄政王制度的终局

皇帝拥有对后妃册封废立的绝对权力。有明一代,废立皇后就有四起。即明宣宗废胡皇后,景帝废汪皇后,宪宗废吴皇后,世宗废张皇后。嫔妃废立则不计其数。

明代起,鉴于历史上的后妃专权和外戚干政,对后妃和外戚的管理制定了比较严格的防范措施。洪武初,朱元璋就命工部制作了戒谕后妃的“红牌”,悬于宫禁,以为警示。史称:“明太祖鉴前代女祸,立纲陈纪,首严内教。……又命工部制红牌,镌戒谕后妃之词,悬于宫中。”103

除限制后妃外,明代对外戚也有较前代严格的约束。外戚所封之公侯,不典军政,不给铁券,只是养尊处优而已。嘉靖时,又规定外戚爵位不得世袭。偶有世袭一二世者,均是出自皇帝特恩而非常制。

但是,明代起,皇后问政、太后与政的现象并不是完全没有。太祖的马皇后,对明初之政多所裨益。仁宗张皇后,非常精明能干,在宣宗朝,以太后身份实际参预过一段政务。“既为皇后,中外政事,群臣才品,莫不周知。宣宗即位,每军国大议,禀可而行。太后亦时时询上外朝所平决。”104但是,出于对“祖制”的恪守,张太后并没有正式临朝听政。宣宗去世后,英宗以九岁冲龄即位,大臣请皇太后垂帘听政,张太后断然拒绝说:“毋坏祖宗法”,并重用三杨辅政,强调自己只不过是一个高级顾问角色而已。孝宗的皇后张氏,仅仅在武宗死后无嗣的情况下,与内阁杨廷和等定策迎立世宗,得以介入政治。但“大礼议”以后,她受到了多种限制。神宗的生母李太后,对十岁即位的皇帝要求和教育极严,在实际政务中起了重大作用,但她也没有临朝听政,而是委政于张居正,且在神宗成年后,她即退居慈宁宫。史称:“万历初政,委任张居正,综核名实,几于富强,后之力居多。”105可以说,明代基本解决了皇帝权力和太后权力的冲突问题。

有一点应注意的,就是明代的选妃制度,从重门第发展到重平民。在这种选妃制度下,后妃基本上都出身于平民。后妃的出身如何,对政治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当时人于慎行曾说:“本朝后妃多出民间,勋戚大臣皆不得立,亦其势使然,顾于国家有益。……女子若生长富贵,不知民间苦乐,起而居天下之上,纵志奢华,无所恡惜。人主又从而悦之,奇技淫巧必从此作,天下敝矣。闾阎子女,平生所见,固少奢丽之观,一旦享至尊供奉,方且骇惧若不敢当,其于服饰器用,必有爱惜,不至暴殄。且在人主左右,得以民间所见,朝夕陈说,使九重之上,知闾阎情苦,胜于箴诵训谏当万万也。祖宗立法之善,此其一云。”106清人赵翼评价道:“来自民间,则习见闾阎生计,可以佐人君节俭之治。若必出于勋旧,则勋而兼戚,戚而兼勋,王氏祸汉,贾氏祸晋,可为前鉴。”107因此,“有明一代,外戚最为孱弱”108。

清代情况比较特殊,一般以摄政王来弥补皇帝制度的不足,而不用太后听政制度。如顺治时福临年幼,则以其叔父睿亲王多尔衮等人为摄政王(当时摄政王不止多尔衮一人,在范文程等人在奏章中,多次出现过“摄政诸王”的称谓,可为一证。但在诸王中大权归多尔衮一人,则无疑问)。康熙时的辅政四大臣,与摄政王制度基本相似,只不过辅政者不是宗室诸王贝勒而已(四辅臣为索尼、苏必萨哈、遏必隆、鳌拜。以大臣辅政而不以宗室诸王贝勒辅政,当因有鉴于顺治时摄政王权力过重过专。四大臣受命时以非从来成例而跪请诸王贝勒共任,诸王贝勒则称遗命不敢违)。到晚清才出现了例外,由慈禧太后听政多年。清代摄政王执政和太后听政,性质是相同的,主要是弥补皇帝年幼的空隙。但是,慈禧听政时间较长,在光绪亲政的时候发生了权力上的冲突,导致了清末政局的重大变化。从汉代吕后到清代慈禧,太后听政与皇权正常行使之间的冲突,始终没有解决。尽管明清太后听政不是常规,明代以辅政大臣,清代以摄政王以及辅政大臣,比较有效地限制了太后在政治中的作用,但是,并未从根本上克服太后制度的问题,可见,太后制度中蕴含的内在缺陷,是中国帝制时代的政治制度自身无法治愈的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