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戴尔的比较研究方法

 经验学派中,戴尔对普遍主义的批评最为激烈,这些批评虽然难免有矫枉过正之嫌,但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普遍主义方法的缺陷。

  戴尔认为,普遍主义者同时犯了过于空泛和过于精细的错误。一方面,普遍主义者提出的管理原则过于空泛,没有什么实际内容。一个理论若过于空泛,则落入所谓的“套套逻辑”,也就是说用这个理论来套什么事实都能套得上或解释得过去。以管理职能为例,无论是将管理职能划分为五项职能还是七项职能,所有的管理人员或多或少地普遍从事着各项管理职能,但是他们执行这些职能时在目标和方法上各不相同,职能理论对他们的实际工作并没有多少指导意义。又例如,专门化原则无疑是正确的,但它从未告诉我们在某种具体情况下适用的专门化的程度。另一方面,普遍主义者又犯了过于精细的错误,过于精细指的是研究毫无实际意义的细节。例如,普遍主义者认为一个管理者的控制幅度不应超过6人,但是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举出无数例外。普遍主义者对某些管理原则精细之处的争论,就像中世纪的神学家讨论一根针尖上可以容纳多少个天使跳舞一样,对实际工作也没有多少指导意义。

  戴尔在研究了普遍主义学派提出的原理后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他在自己的著作中故意不用原则一词,甚至断然反对为组织和管理规定任何有关的普遍原则。戴尔认为,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普遍原理就像普罗克拉斯提斯之床一样,很少有完全适合的。普罗克拉斯提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强盗,他常使被劫者躺在铁床上,凡是身体比床长者被截去比床长的部分,比床短者则强行与床拉齐。所有的哲学家们都有一些他们思想中喜爱的体系,如果要使自然界适合于这些体系,那就必须迫使整个自然界屈服。

  由于普遍主义方法得出的理论与实践距离过于遥远,实用价值很小。一项原则有时只是一个作者的一种假设或预感,但他未经证实就把它当作普遍真理;或者这个作者只是在特定时间对特定环境进行了考察,然后就匆忙地把观察结论普遍化。普遍主义的种种缺陷表明了一个道理,管理理论必须从现实中发展而来,只有把注意力集中于实际问题才能导致理论上的继续发展。

  戴尔的主要贡献不仅仅在于其对普遍主义的批评,而在于他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经验研究方法。戴尔在《伟大的组织者》开篇就介绍了自己独特的方法论,并将这种研究方法称为比较研究法。所谓比较研究方法,就是认识和描述不同组织结构中的基本相同之处,对这些相同点进行搜集和分析,从中得出一些能够更好预测和应用于类似情景的一般结论。比较研究将管理原则与经验进行比较,同时对不同组织的管理经验进行比较,以鉴别一般管理原则的正确性,并总结出适用于类似情形的管理方针。戴尔运用比较研究法研究了在他看来最成功的四家企业,总结这四家企业的成功经验,将这四家企业的成功归功于一批伟大的组织者,这些伟大的组织者除了个别例外都不是企业的创立者,这与德鲁克和钱得勒的结论是一致的。

戴尔为比较研究方法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标准,提出一个合格的比较研究必须满足四个方面的要求:第一,一个适当的概念框架,即一个参照系;第二,不同研究对象的可比较性,以及比较的维度;第三,研究者自身的价值观及目标;第四,研究结论的恰当性。在研究任何一个管理问题的时候,研究者都必须考虑这几个基本问题。

比较分析法首先需要一个概念框架和一套分析工具。戴尔建议研究者采用已有的理论框架。例如,可以采用法约尔的管理职能理论的分析框架来研究组织需要一些什么职能,为了完成这些职能需要什么样的权力和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或者选用切斯特·巴纳德的“经理工作的过程”设计的概念体系作为研究框架。与戴尔不同,德鲁克自己就是概念大师,不同时期的理论都是围绕自己发明的新概念提出的,在《公司的概念》中提出了“联邦分权制”、“自治单位”等概念,在《管理的实践》中提出了目标管理概念,在后来的著作中提出了知识工作者、知识社会、重新私有化以及创新和创业管理等新概念。

其次,比较研究法要求研究对象存在可比较性。描述和分析不同系统的相似性必须考虑它们之间的差异性,如果研究对象间的差异很大,那么对它们进行比较可能毫无意义。这要求研究者必须理解研究对象的性质,从中找出可供比较的维度。

其三,研究者必须明确阐述自己的理论所持有的基本价值观和假设目标。这是要求研究者考虑自己的价值观和假设与研究之间的关系。在许多时候,研究者之间争论不休甚至互相攻击,却没能意识到争论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没有明确阐释自己的研究目标和价值观。比如,一些研究者的研究目的是提高组织的生产率,因此,这些研究者重视正式组织的运作效率。而另一些研究者致力于雇员的福利和满意感,所以他们认为正式组织结构和理论使个人压抑和困惑。为了避免这样一些无谓的争论,研究者应该明确地阐述自己的研究结论所隐含的假设,并且应该尽可能采用客观的标准来描述自己的研究结论。

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要求是理论的恰当性。研究者所做的比较和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恰当的,也就是说应该明确指出假设适用的条件,以方便在实践检验的基础上对理论假设进行修订。

戴尔研究了杜邦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威斯汀豪斯电气公司和国民钢铁公司等四家公司,描述了这些企业由创业型企业演变为成熟企业的成长历程,得出了一系列组织原则193。尽管戴尔对经验研究的方法和目的做了严格的规定,但是他自己也意识到,比较研究方法在企图扩大某种成功经验的适用范围时很可能滑向普遍主义。不过,他又指出比较研究者只要自己对比较方法的应用确定一些限制条件,就可以避免落入普遍主义的陷阱。

从中我们可以发现,普遍原则并非一无是处,比较研究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找到经验中存在的普遍规律和一般原则。辩证地来看,组织管理尽管存在着一般模式,具体到不同组织却总有差异;尽管各个组织所处环境有差异,管理工作却仍然存在着类似性。运用比较法,我们可能不会立即建立起一种普遍适用的理论,但可以建立起一定条件下有用的原则。普遍主义和经验主义之间并非对立关系,管理理论应该是二者之间的平衡。没有原则,人们就处于黑暗和混乱之中;没有经验和尺度,即使有最好的原则,人们仍将处于困惑不安之中。原则是灯塔,它能使人辨明方向:它只能为那些知道通往自己目的地道路的人所利用194。

1981年,哈罗德·孔茨再次考察了管理理论的丛林,他发现经验主义学派同20年前相比,更加重视对基本原理的总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