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核心价值定位的三要素

按特劳特的理论,定位就是在消费者的心智中找到一个独特的位置,从而在潜在客户的心智中与众不同,其主要是针对单一的产品或者品牌。特劳特在《定位》一书中这样写道:定位要从一个产品开始,那产品可能是一种商品、一项服务、一个机构甚至是一个人,也许就是你自己。但是,定位不是你对产品要做的事,定位是你对预期客户要做的事。换句话说,你要在预期客户的头脑里给产品定位,确保产品在预期客户头脑里占据一个真正有价值的地位。定位属于主观认知层面,所谓认知大于事实,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顾客认识到怎么样。企业对定位这个词都不陌生,也会经常把定位放在嘴上,诸如顾客定位、产品定位、品牌定位、价格定位、渠道定位等,但这些其实都不是特劳特定义的定位。

笔者通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并不完全接受特劳特定义的“定位”,因为仅仅从消费者的心智中建立定位,容易陷入缺乏核心价值的“虚无化”误区。特劳特定义的定位主要是从传播的角度出发,这与两位创始人里斯和特劳特的业务“基因”有关,因为他们最初从事的职业就是广告。

关于定位产生的故事是这样的:里斯和特劳特同在一家广告公司,里斯是老板,特劳特则是雇员,里斯想出了要占据消费者心智的理念,而特劳特想出了“定位”这个词,两人后来合著了《定位》一书。所以,无论是特劳特还是里斯,他们对于定位的理解都是从传播的角度认知的,所以才会产生心智认知这样的理念。

笔者对定位的定义是“核心价值定位”,包含两层含义:其一,一个产品或者品牌必须具有独特的核心价值,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核心需求;其二,这个核心价值能够在消费者心智中占据一个独特的位置,能够与竞争品牌形成明显的差异化。由此一来,“核心价值定位”就在产品或品牌与消费者心智之间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平衡,避免了过分偏向产品或者消费者心智。在这里,“中庸之道”才是正确之选。

笔者认为,调味品企业对核心价值的定位包含三个核心要素:洞察核心消费需求、区隔竞争对手、符合行业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