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借力行业资源和对赌,获取上市公司投资及负责人背书

通过前述两位高管中其中一位的引荐,该创始人结识了某知名上市公司负责人。后该上市公司同意向创始人的新三板公司投资19亿元,持股20%。而上市公司之所以投资,是因为双方在资源上具有互补性。另外,创始人对业绩做出承诺,并签订了对赌条款(当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后两年度则分别为上一年度净利润目标基础上增长20%)。

该轮融资完成后,新三板公司估值已达95亿元,尽管创始人的壳公司持股比例下降到了35%,但拥有和控制的资产都大幅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