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元转让”股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较高的法律风险,同时可能涉及税收等一系列风险。如何防范相关风险?我们建议如下:
1.以“零元转让”股权,容易引发转让股权的性质究竟属于转让还是赠与的争议,并可能存在被撤销或被认定为协议成立但未生效等风险,还可能引发公司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纠纷。因此,转让方、受让方应审慎区别股权的“转让”与“赠与”性质,审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赠与协议》。
2.就出让方而言,如果同意以“零元”赠与标的股权,应当明确处分标的股权的性质为赠与,双方签订的协议应当明确为《股权赠与协议》,股权处分的价格明确为“无偿”,协议文意应当明确表现为“赠与/受赠”。
3.就受让方而言,如果同意以“零元”受让标的股权,应当明确受让标的股权的性质为转让;双方签订的协议应当明确为《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受让的价格建议尽量不要表现为“零元”,可约定一个较低的价格。同时,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受让方以“零元”或低价受让股权应承担的义务、其他对价或所附条件等。
4.以“零元”或低价转让股权的,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和要求,履行通知等义务,首先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确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否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可能存在被其他股东撤销或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协议成立但未生效等风险。
5.对于无偿转让的行为,可能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如转让方借无偿转让之名行逃避税收之实,可能存在被税务机关征税及处罚的风险。同时,受让方如无偿受让股权,后续再转让股权时,将可能支付高额的所得税等税款。因此“零元”转让股权时,应充分考量税负,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