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尽职调查所涉及的调查范围很广,目标公司的情况及规模亦千差万别。从仅有一间房屋的私营企业到办公地点遍布世界各地的大型跨国企业,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对于一项极具独立性的尽职调查业务来说,其通常有普遍的流程可循,基本程序如下:
(1)确定调查目的、对象和范围。该部分内容应在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并与委托方共同确定。
(2)设计、制定尽职调查清单及其附表。
(3)编制查验计划。查验计划的编制是整个尽职调查过程的规划和纲领,应区分不同的层次和门类编制。通常会针对所需调查的内容将任务分解成不同的环节,并明确不同的调查方法和所需调查核实的内容,查验计划将根据尽调工作任务的调整和尽职调查清单的补充而相应调整。
(4)收集整理尽职调查资料。这里面既包括对相关文件的收集和核实,也包括对具体数字和权证的调查,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录音、录像、照片、访谈笔录、相关单位证明等。
(5)现场尽调和访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很多律师事务所基于对被调查对象的熟悉和信任,往往轻信目标公司资料而忽视现场尽调,这是许多被处罚律师事务所普遍出现的问题,而这往往会被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认定律师事务所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的主要证据。
(6)与项目其他中介的沟通。沟通首先是互通有无,发现问题和疑点,另外也包括对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同时进行的其他中介调查成果的借鉴和使用,并确定被调查对象基本信息的基本一致。
(7)评估总结查验计划的落实情况。通常会分多层次的总结每个查验任务的完成情况,并予以总结,落实相关问题,并予以补充。
(8)尽职调查初稿的撰写和反馈。尽职调查初稿应在调查开始时即开始撰写。通常尽职调查团队会有不同的分工,不同的部门和人员会完成不同的调查,并一边调查一边完成尽职调查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等到全部尽职调查工作基本完成便可予以汇总,由项目主要负责律师完成初稿的撰写,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委托人和目标公司反馈。
(9)尽职调查报告定稿和提交。尽职调查初稿完成后,经过审定后即完成定稿,并需尽早向委托人提交。这里要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尽职调查报告的内容首先把摘要放到首部,这是因为老板们不会有时间去看你长达几百页的尽调报告,因此要把尽调结果,尤其是关乎本次并购核心的内容,尤其是通过尽职调查发现的一些问题要放到首部,而以前我们通常的做法是把它放到结尾部分。
其二,出报告之前应尽可能等到财务尽调报告的结果,而且要采用该财务尽职调查结果并尽可能不相冲突,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不能发现问题,不能在财务上有所突破,这一点大家要特别注意。
其三,报告的主文是对尽调的内容进行分门别类地罗列,并逐项给出分析,一般分为十二个部分,最后要给出结论,这基本构成了一本报告的基本部分。结论之外还要求就不足之处给出特别意见,尤其是对已经发现存疑的方面而又没有实际取得相关证据的,可以大胆推测,但对此应特别说明,避免引起误解。
举一个例子,2012年笔者在东北做一个羊奶企业并购的尽调时发现目标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跟外界宣传的内容是不一样的,目标公司对外界宣传其羊奶原料全部是天然的,且原料采购全部采用公司加农户的模式。但是实际上目标公司真正和农户签订的合同很少,产量很小,这也和全国的羊奶市场很小的实际情况相吻合。同时,笔者发现目标公司存在大量的购入奶粉的合同。
为此,在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初稿的时候笔者就大胆假设:目标公司根本没有形成一个稳固的如其宣传的产业链,也没有一个稳定的原料来源,外界所盛传的在奶里加奶粉的情况可能是存在的。这个报告初稿一出,目标公司的整个董事会成员全部立即到收购方去解释。结果如何姑且不论,这最起码说明我们做的这个假设是成立的。即使他说明各种理由来论证这种推测不存在,也用不着整个董事会都去解释,这恰恰说明了企业的症结所在。
这里也需要特别说明一下,法律尽职调查不一定是一成不变的,一定囿于固定的格式,要想体现你的与众不同,就要对调查所涉相关的专业有充分的研究,就要关注一些市场、行业惯例、人力资源等一些并行的、软领域的东西,写到你的法律尽调中往往更专业,更切乎目标公司的症结所在。
(10)制作尽职调查报告底稿。
当然,上述仅为基本流程,实践中法律尽职调查往往是团队合作进行,可能对调查的内容进行分工,不同的流程往往由不同的人员完成,部分程序是同时或交叉进行的,不能将上述流程简单理解为严格的循序渐进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