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心理学家赫兹伯格在1959年,和他的助手们在美国匹兹堡地区11家工商企业机构中对二百名工程师、会计师进行了调查访问,他发现企业中有两种因素会对人的绩效产生影响。
一种是保健因素,这些因素如果不能得到满足,员工就容易产生不满情绪、消极怠工,甚至引起罢工等对抗行为;但在这些因素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以后,再改善也很难使员工更满意,也很难由此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于保健因素来说:“不满意”的对立面是“没有不满意”而不是满意。它有预防性,但不能直接起激励职工的作用。这些因素包括工资报酬、工作条件、企业政策、行政管理、劳动保护、领导水平、福利待遇、安全措施、人际关系等。
还有一种是激励因素,这些因素如果得到改善,就会提高员工的满意度,能够极大地激发员工工作的热情,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反过来,如果这些因素不没有给予满意满足,往往也不会因此使员工更加不满意。对于激励因素来说:“满意”的对立面应该是“没有满意”而不是不满意。这些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机会和工作带来的愉快、工作上的成就感、对未来发展的期望和工作本身的责任感等。事实上,一个人通过工作所获得的满足,员工学习到新的知识和技能,产生兴趣和热情,使员工具有光荣感、责任心和成就感,使得员工受到内在激励,产生极大的工作积极性。
这就是著名的双因素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