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培训师的身心修为

从一定程度上说,身心修为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在前一章对“学习”的阐述中,笔者明确提出,培训师的学习包含两大类型:一类以自己对象,另一类以别人为对象(见本书第五章第二节)。

其实,这两类学习只是为身心修为提供了一些必要条件,只是作为给养。只有这些学习被吸收、消化,并经由反复“历事练心”的过程,才能真正完成身心修为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见过很多“学识渊博”的人。但是,当他们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暴露出来的“嘴脸”,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所以,有必要就此做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