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责任与普通人的责任并不相同

关键的论断紧接而至: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此句里的“王”被列为“四大”之一,但后一句通行本、帛书本、郭店本都做“人法天”,给整句意思的理解造成了极大争议。从文献角度看,“人法地”被传世及出土文献完全订正,几乎不应该再有异议的余地,但是,“人法地”怎么与前面的四大意思对接,文献的内容并不能解决。

从逻辑上看,人法地是不能接上“四大”及“王居其一”的思想线索的,因为王与人不可能是同一所指。王弼注说:天地之性人为贵,而王是人之主也,虽不职大,亦复为大。但在对“人法地”的注释里又说:人不法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法于天,人故象焉。由“王大”到“人法地”的逻辑矛盾,只能以含混的方式处理。李零的翻译是:而王再大,也是人,人效法地……这就是用现代观念去曲为解释了。

其实,主流注释者都明知此处“人法地”与前面“王居其一”的断裂,而以现存文本为由不去质疑。在古文字里,“王”字与“人”字差别明显,“人”字是一人站立侧视(略似鞠躬)之状,“王”字有人说是斧钺之形,意指武器与权力;或是直立伸开两臂之人站在台基之上(亦有顶上一横,或象头上加冠之形),表示站在高台上的人,或执掌祭祀之人,或发号施令之人,是“王”字最早的意思,即众人之中的领导者。

这说明并不是在老子的传抄过程里,传抄者或文献因为岁月的磨洗,造成“王”字讹抄或误释为“人”字。我认为,各本出现的“人法地”,是传抄者主动的篡改。古人篡改的原因与今天注释者回避“王法地”的理由都一样:大家都不想把老子思想变成针对帝王的理论,而希望老子思想符合西周以来占据统治地位的“民为贵”的政治正确性。

其实,王为大与民为贵,有何矛盾呢?当老子通过明显的突出强调“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的时候,老子是在将“王者责任”提高了最高关注度的境地,这正符合老子思想的核心——实现“圣人王”的理想天下。老子不是庄子式的“非君主义”者,即无政府主义者,老子与柏拉图一样,都不反对君王,而是要求君王达到圣人王或哲学王的水平。这一点并无疑义。

在本章里,“人法地”不仅接不上前面的“四大”,在内容意思的衔接上也非常突兀。此处老子是在强调王者责任,并指出王作为四大,他必须效法地,然后像地一样效法天,像天一样效法道,最后是效法自然。这样的意思非常连贯,没有任何逻辑跳跃,符合老子的整体思想。

后世将“王法地”拉平到“人法地”,这就像从释迦牟尼艰苦修炼成佛到人人皆可成佛,非常之人方为尧舜到满街都是圣人、人皆可以为尧舜一样,是后世人文普及化之后的“语词游戏”。

值得注意的是,老子并不像儒家那样,认为“天尊地卑,乾坤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即认为天是父、地是母,在老子的创世论序列里,乾、天不是“大始”,唯一的大始(即始基)是道,而不是天,天地都是由道所生,都是在道之后的。另外,此处也只是说“法”(效法),并没有用“生”(创生),因为老子在谈到创生的时候,总是天地并称“天地母”,没有出现“大地之母”(地母)的说法。因此,此处是称述效法的顺序,而不是创生的顺序。

天与地在老子思想里是什么意思呢?德篇第2章“昔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这就是说,天有天的特性,地有地的特性,从古人的宇宙观看,天象决定地象,因为从生活经验就能看出,大地上的生物都仰仗于天的变化,日夜寒暑、风雷雨电、天象示警等。所以,地法天,是古人宇宙观的共同特性,这些都是前科学时代的观念特点。

王法地,就是要效法大地的守一而安宁(地得一以宁),不要妄为妄动,要生养万物,而不是扰乱万物。由此,王者不仅要效法地,还要效法天,效法道,效法自然,也就要像天一样清清朗朗,绵绵若存,用之不尽;要像道一样用之弗盈,为万物之宗,虚而不屈,动而愈出;要像自然一样,不知有之,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这就是老子对于“圣人王”的要求,老子的领导力阶梯:法地、法天、法道、法自然。这就是“大有大的样子”的王者责任,而不是什么王者荣耀。追求王者荣耀是错误的,贪慕王者任性是不道的(不道早已),王者作为“四大”之一,唯一的使命就是履行王者责任。将王者责任泛化为人人有责,这是对领导者(王者)应负的特殊责任的弱化,是错误而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