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2美国与并购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针对垄断行为,一般有三种渠道进行司法救济:

(1)司法部直接对涉嫌垄断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许多经典案例都是在美国司法部诉讼下得以完成的。

(2)联邦贸易委员会直接进行裁决或提起民事诉讼,但该部门不能提起刑事诉讼。

(3)此外,受损企业或普通消费者也可直接对涉嫌垄断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三倍的损失赔偿。

在9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美国在反垄断裁决上产生了一系列对美国乃至世界经济产生深远影响的著名案例。比如美国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王国”,因垄断市场最终于1911年被肢解为30多个独立石油公司;曾垄断美国电话市场的美国电报电话公司,也于1984年被分离成一个继承母公司名称的电报电话公司(专营长途电话业务)和7个地区性电话公司;美国司法部于90年代起诉微软公司,称其通过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销售其他软件从而构成了市场垄断,微软一度面临被一分为二的命运,在经过漫长的法律诉讼后,微软虽逃脱了解体的命运,但也向遭受损失的竞争对手付出了7.5亿美元的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