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意失荆州,一败涂地——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主要表现
(1公司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疏忽大意或盲目轻信对方而被骗,致使国有资金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公司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认真审核对方资产状况、履约能力、委托书真伪而被诈骗,致使国有资金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法律后果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范措施
(1)相关责任人员应认真履职,严格按规定对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对项目标的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对合作相对方进行充分了解,必要时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2)相关责任人员应树立和加强合同风险意识,签约前审核对方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授权文件等,杜绝与资信不良或身份不明的企业或个人合作。
(3)重视合同的起草、会审、签字及用印等工作,严格落实公司合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对于应当提交法律审核的合同或其他文件,禁止在未经审核的情况下擅自用印。
2.在其位,谋其政——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滥用职权罪
主要表现
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造成国有企业破产或严重经济损失。
法律后果
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范措施
公司工作人员应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认真履职,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否则,不仅构成失职,还可能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