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身的能力不够

由于组织者一般都是本地农民,大多数人文化水平较低,所以大多数合作社、家庭农场主受自身的能力限制,发展迟缓。这些农民本身没有经营过企业,不是工商管理科班出身。而且很多合作社、家庭农场本身就是在没有明确的目标或创业家的使命感下成立的,有的以为可以有相关补贴,有的以为跟别人合作比较好干。所以,把合作社、家庭农场当作一个商业组织、一个企业来看,带头人本身的能力还很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