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药品供销关系改革是在1990年之后,而在之前的漫长时间段内,一直属于计划经济管理,由国有企业垄断,进行三级包销,并对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进行了政府定价。随着市场经济推进,政府取消了统购包销和按级调拨,医药商业推向了市场,药品价格逐步放开,此举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药品价格的提高,释放出药品流通过程中足够的操作空间,随之迎来了药品行业的黄金十年。
而在这期间,由原国有批发站剥离出来的人员开始了新的使命,利用原有的业务关系网络进行医药产品的区域经销,通过信息不对称来赚取差价,这些人便成为最早的代理商的组成人员。一边是充分解放了生产力的制药工业;另一边是现成的网络渠道拥有者,很多没有计划组建自营网络的,以及通过竞争获取生存空间的工业开始进行底价大包,许诺区域经销权,进行招商,完成产品流转嫁接,从而实现使用价值到价值的让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