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狗是指万物皆生而平等

历代注家,多从儒家的“仁学”概念去理解老子的“不仁”,尤其是受韩非子影响,认为不仁就是要君主冷酷无情、不为外物外情所动。钱钟书说:求“合”乎天地“不仁”之德,以立身接物,强梁者必惨酷而无慈悯,柔巽者必脂韦而无羞耻。黄老道德入世而为韩非之刑名苛察,基督教神秘主义致用为约瑟甫神甫之权谋阴贼,岂尽末流之变本忘源哉?或复非迹无以显本尔。《史记·韩非传》曰:其极惨皦少恩,皆源于道德之意。

这就是将韩非子、司马迁的错解安到老子原意头上,其实是以讹传讹,但流毒的确很严重,不仁、刍狗之说,历来被权力阶级及其“文妖”拿来当作掩盖其凶残寡恩本性的遮羞布。

“文妖”一词来自柏杨:中国人的厄运,固在于暴君暴官太多,也更在于帮凶和恶奴太多、文妖太多。帮凶往往比主凶更为狂热,奴才往往比主子更为邪恶。旁引博征,引经据典,杜撰任何有思考力的人都不相信的大慌,企图一手遮天,掩尽天下人耳目,这种身怀绝技的无耻文妖,层出不穷。

司马迁、钱钟书当然不能归入文妖,他们只是错解了老子意思,或者说没能凭借其渊博的学识,看到老子思想与韩非等“支流”曲解的差别。但韩非子及后世法家刑名,以及所有为帝王阴毒拉来老子思想做垫背的,恐怕就不能以观念糊涂搪塞,乃是真正的文妖。

我反复强调,对于中国思想史来说,一切为皇权体制辩护、为皇帝(专制独裁)的言行(尤其是其反人类、非人道暴行)辩护的任何理论、观点都不值得同情,这些“文妖”类的古物都是国渣,绝不是国粹,应该首先被“否定”。

老子所有的文本里,对于战争、暴行都持绝对否定的态度,强梁者不得其死,所谓“惨酷而无慈悯”在老子思想里,只有一个下场:不道,早已。

李零认为“天地不仁”就是“天道无亲”,他将以万物(百姓)为刍狗,解释为“并不对谁特别好,对谁特别坏”,但是在解释刍狗的时候,还是受到后世“仁”观念,将“不仁”解释为“无情无义”,因为刍狗就是“用完就扔”的。我认为,李零对于刍狗的解释,就像看半杯水,有的人看到杯子里还有一半水没满,这是悲观主义;有的人却看到杯子已经装满了一半,这是乐观主义。

对刍狗比喻的看法也是如此:有的人看到刍狗是用完就扔的,所以说用刍狗的人都是无情无义的;有的人看到刍狗是用于庄重祭祀场合的法物,是代表对祖先的献祭,刍狗虽然没有用真狗献祭值钱,但人们在祭祀的场合对它是尊重的。

如果人生是一场由生到死的必然过程,那么,生与死之间的生命,不就像刍狗一样,当其用的时候,受到爱护尊重,最后还是飘落尘埃化作泥。无论贵贱、贫富、美丑、寿夭,所有人岂不都是刍狗?这种以百姓为刍狗的提法,放到春秋时代血统等级森严的时代背景看,难道不是一种颠覆性的观念吗?

从另一个角度看,老子之后的中国思想者,无论是老学一系(庄周、战国道家、秦汉黄老、道教)还是儒家法家,都不去解读老子思想里的“众生平等”的含义,而是以冷血刻薄解读老子,岂不正是反映中国思想传统的内在缺陷吗?

中国历史里的平等思想,最后以佛学的大规模传入,才逐渐得到重视,即便如此,儒家士大夫的等级意识,仍然根深蒂固,只有在失意朝廷、落魄江湖、退隐红尘的“隐士”身上,才能看到较多的平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