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误解企业的本质给社会带来很大危害

企业是什么?企业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当看到这个问题,你会如何作答?建议合上书仔细想一想,然后再继续阅读。

很多人对此的回答是:“企业是一个组织,它的本质是创造利润”。不仅仅是普通会这样讲,甚至于经济学家和非管理学科的学者也会这么说。

1937年,科斯(Ronald Coase)发表了他的本科论文《企业的性质》,并因此在54年后获得了诺贝尔奖。且不说科斯的定义是什么,由此也可以看出了解企业的本质对于世界的重要性。在科斯之前,经济理论对企业本质的解释完全和“利润最大化”相关,经济理论的基本假设是“每一个企业的基本目标都是追求最大利润”。这完全错了!德鲁克明确指出,利润不是企业的目标,而是企业经营中的限制性要素而已,企业的本质绝对不是“创造利润的组织”。

在科斯看来,企业的本质是作为价格机制(分工经济中的一体化力量)的替代物,企业的出现是在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企业协调机制、市场价格机制)中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科斯的理论虽然初看有些晦涩,但并不难理解,科斯认为,企业的本质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可以与市场价格机制相互替代。用科斯创造的“交易成本(TransactionCosts)”的范畴来解释,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比市场交易的成本要低。举个例子,到农村收割麦子的季节,是找农机服务合作社来帮忙收割呢,还是像《白鹿原》中描述的雇佣几个“麦客”来帮助收割呢?这里面就有明确的成本计算,如果麦客更加便宜,更加好找,农机服务合作社就无法生存(当然,农机服务合作社还有其他功能)。

延展开来,某人创办企业的原因当然是为了挣钱,这就是古典经济学的“利润动机”,古典经济学用它来解释企业行为的意义。但是,挣钱这个目的或者动机完全和企业的本质无关,企业的本质一定是在企业之外才能获得。人类制造出电饭煲,电饭煲的功能当然是煮饭,但电饭煲的本质和它的功能无关,电饭煲的本质是人类从外部给它规定好的——取代传统饭锅以获得更高的生活品质。

科斯的解释进一步理顺了理解企业由来的逻辑关系。在人类社会由农业社会逐步进入工商业社会之后,随着社会分工体系的充分发展以及工业机械的大行其道,企业的内部交易成本明显低于市场交易成本(主要指手工作坊和个人/家庭与社会之间的交易成本),企业的价值开始显现出来。

至此,原有社会中以家庭为核心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被破坏,企业逐渐取代家庭,成为社会结构中最重要的组成。

这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要知道,家庭在农业社会的重要性无与伦比。中国社会作为一个历经数千年而延续至今的农业社会,都是以“家国天下”为邦本,中国的古圣贤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强调“家事国事天下事”,强调“以孝治天下”,原因何在呢?是因为家庭/家族有着强大的功能,包括经济、教育、文化、健康、医疗等,负担起了让社会能够安全运转的重要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