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适互补原则

1.合适

选择经销商不是越大越好,也不一定找太小的,要找合适的。经销商越大对厂家的销售条件更苛刻,往往越难控制,厂家保持市场秩序的难度也更大。另外,大经销商代理的品牌多,很难对一个厂家的产品投入“专注感情”。当然,经销商也不能太小,小马拉大车,无法承担厂家的任务。合适的才是最好的。何谓合适?企业在开发新市场前应明确目标,让经销商在多大的区域、在哪些渠道做销售?是省级、地级市,还是县级市?要与经销商的实力和能力匹配。当然,也看企业的实力、战略目标和进入市场的阶段。

一般厂家实力强,有长远的市场规划,反而不会考虑短期业绩,会选择与厂家能够长期合作的经销商;当厂家进入市场初期,品牌的影响力小,需要靠实力雄厚的经销商帮其开拓市场。

2.互补

厂家有品牌、有产品,进入新市场对最终用户不了解,而商家是“地头蛇”,熟悉当地市场;厂家严格要求现款现货,经销商提供了垫资的资金平台;行业市场,经销商做商务关系,厂家做技术支持,互相配合。另外,产品安装、调试、保养、抢修也需要当地经销商实施和协助。总之,厂商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才能共同开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