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包商签订协议是合作的前提。协议里一般包含:协议期限、品规、协议区域终端及销量、保证金条约、推广服务计划内容、开发终端任务、已开发终端任务等,协议的制作要与企业法务部进行商讨,规避好合规风险。
以下为外包协议模版,供大家参考。
产品营销策划服务承包协议(模板)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在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以及乙方在药品营销策划方面的专业经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在约定医疗终端的产品营销策划服务达成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利用自身具备的资源优势寻找终端营销策划及推广产品;
2.乙方负责产品在服务区域内所约定的医疗终端(详见附件一)的所有营销策划及推广活动,包括市场调查及营销策划、产品渠道构建、患者教育、产品品牌建设、产品学术活动等,同时乙方接受甲方对服务结果的考核,确保渠道构建和销售结果的达成。
3.部分医疗终端的营销策划及推广活动方案需由甲乙在签订本协议时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严格执行(详见附件二)。
三、本协议期内营销策划及推广产品: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包装 | 厂家 | 协议期内考核服务结果(盒) |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所服务产品的所有资料信息;
2.甲方不得无故拖延应付乙方的承包服务费;
3.乙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终端范围提供营销策划及推广服务;
4.乙方严格执行双方对部分终端达成的营销推广方案;
5.乙方负责所服务终端的配送渠道构建,且接受并服从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对商业的管理;
6.乙方保证所服务终端产品销售的真实性。
五、承包费用及考核:
1.甲方根据乙方完成营销策划及推广活动方案的进度、质量及效果向乙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甲方在应向乙方支付在承包服务费范围内发生的乙方为进行承包行为而支付的真实、合理的费用,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票据报销;
2.根据双方对承包服务内容的约定,本协议期内的承包服务费控制在 / 万元;
3.乙方凭增值税发票报销费用,并书面确认收款账户报公司备案。甲方在乙方提供相关费用发票后,应于 / 月的 / 号前支付1月份产生的销售费用,以此类推。
乙方认可甲方将应付费用支付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甲方主要考核乙方以下服务结果:
a.渠道构建:构建数量及质量达到甲方要求(详见附件三),在约定期限内没有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该渠道的服务权;
b.渠道结果:通过乙方提供的服务使协议约定的终端销量达标(详见附件四),如未在约定期间内达标,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所发生的费用,或者取消终端服务权。
六、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 /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0 万元服务保证金。保证渠道构建、渠道结果的达标、真实,以及所服务终端的顺利交接。
如协议期内乙方能完整履行本协议,未出现违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协议期满后(双方确认不再继续合作)三个月内甲方如数(不计息)返还保证金。
如协议期内乙方未能完整履行本协议,且出现违约或损害甲方利益对行为,甲方有权优先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市场交接:
双方终止合作后,乙方应妥善解决所服务终端的交接问题:
1.双方应在合作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确认乙方负责区域内商业单位、医疗终端的实际库存货物数量及其他市场信息。
(1)已实现销售(即不在商业单位、医疗机构库存中)但商业未回款部分在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回款后可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支付承包服务费用。
(2)双方确认的库存货物,甲方在确认市场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乙方督促商业单位、医疗机构无条件移交全部库存货物。
(3)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相应的承包服务费用,但该部分货物仍在商业单位、医疗机构库存中,乙方须无条件在一个月内解决遗留问题,或者退还在甲方已经支付的该部分服务费用。
(4)甲方还未向乙方支付相关承包服务费用,但该部分货物仍在商业单位、医疗机构库存中,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乙方应向甲方全面移交商业单位、医疗机构等环节的客户关系等市场信息并归还甲方或生产厂家的证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销材料等文件、资料、软件和数据。
3.如乙方拒不交接市场或消极配合甲方交接市场,致使市场中断或接交人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甲方不支付承包服务费用并可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八、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只对本协议所约定的终端提供服务。如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商业单位或者医疗机构发生窜货行为,甲方有权根据《窜货管理办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承诺服务中不存在不正当竞争、损害甲方产品及产品生产厂家名誉的行为。如果乙方在服务活动中发生违纪违法事件,与甲方无关,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委托书等各种资料文件或者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范围之外的任何商业性活动。乙方在服务活动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甲方因此遭受损失,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3.乙方对所服务终端(含商业)的产品流向单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甲方有权核实并作为向乙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用的依据。
4.因乙方原因导致市场断货或者市场推广受阻,甲方有权缩减其负责终端范围。如果因此导致市场丢失等严重后果,甲方则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服务权。
5.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服务同品种产品,否则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6.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全部或者部分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协议,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甲方或生产厂家组织的培训及考核。
8.甲方禁止乙方以任何名义直接从商业公司提取货物。
九、保密:
乙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甲方或生产厂家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取消。
十、违约责任及违约赔偿:
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按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并不影响守约方在法律上寻求损害赔偿或其他补救办法的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协商无法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双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区域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