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保资金的有效性和医疗资源的无限性之间矛盾的加剧,前几年价格完全掌控在省级政府的局面逐步被打破,降价的权力中心开始下移,尤以医联体作为代表,开始出现了新的降价手段:二次议价,下面来分析一下:
1、二次议价:是指药品采购参与各方与供应商在省级中标之后的再次定价过程。相关人士认为,是为了取消强制招标。由于在药品购销过程中政府主导统一招标采购,剥夺了购销双方的议价权,遏制了药企之间正常的质量价格竞争。企业的正常经营及获利空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不是单独定价,是不是在品种目录之内等因素。随着医保支付价的执行,促进了各级医疗机构议价的积极性,因为低于医保支付价的部分可以作为医院的利润留存。
2、医联体:是指区域医疗联合体,通常由一个区域内的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社区医院、村医院组成一个医疗联合体。旨在推进建立大医院带社区的服务模式和医疗、康复、护理有序衔接的服务体系。多家不同层级的医院联合起来和药企进行价格谈判。同时构建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促进分工协作,合理利用资源,方便群众就医,比如发烧感冒的就不用再挤进三级医院,在小医院也能解决,目的是为了解决百姓看病难的问题。
3、带量采购:药品的带量采购是指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由医疗机构或医联体把需求集中起来,与药企进行成交确认,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及价格等,将量价挂钩,通过“量”的方式,达到合理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民的目的。目前深圳GPO模式,取全国最低的三个省中标价的平均值作为入市价,经过综合评审后进入议价谈判程序,结合医院上报的采购数量,再由药企综合权衡是否接受降价。
4、零差率带来的隐形降价,对于处方药的零售市场而言,原来在零售药店可以和医院一样能够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顺加15%的毛利空间,随着零差率的实行,使得医院的利润被严重压缩,很多医院开始把药品的经营当作是包袱,同时,极大的压缩了零售连锁的毛利空间,如何通过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来保证零售连锁的毛利水平则极具挑战性,那么,价格的管控作用在零售市场的作用更加明确的显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