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星:我结合我们现在做的项目来谈谈国企人力资源机制制度创新存在的问题。彭剑锋老师提出从两个层面进行创新:基于公司治理的人力资源机制和基于专业职能的人力资源机制。那现在面临的情况是:过去的体制障碍使基于治理的人力资源机制落实不了。比如我们在焦作做的一个咨询项目,他们现在就在跟我们研讨两个核心话题:国企企业家和企业的关系,国企高管和企业的关系。董事长和这个企业到底有什么关系?这是第一个问题,在深化改革背景下就要追问这个问题,因为之前的董事长就是担心哪一天就会被撤了。而民营企业就是解决“老子之后是儿子”的继承关系,以及怎么样把家族与企业融合的问题。但是在国有企业中到底企业家和企业有什么关系?这个问题是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需要深入讨论的问题。一般而言都说是“管家”,那这个管家应该做到什么程度?怎么回答这几个命题:这个企业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要为这个企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怎么样来承担这个责任?第二个问题,如何解决市场化配置高管和行政任命干部之间的关系和权限划分?我了解到,一些竞争性企业里的高管队伍其实也在做一些突破,不再是走行政序列,完全依靠政府任命。但有一点他们改变不了的是,班子成员里必须有一个相当于副总级别的、行政任命的工会主席。第三问题,基层员工实行市场化配置后他的职业发展问题怎么解决?一些充分竞争行业里的国有企业,如中国医药、华润在基层员工层面已经在全面吸引人才、市场化配置,待遇要求也全面市场化了。但是它遇到的问题是:基于治理结构的问题解决不了,这些人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员工到了一定程度(或级别)以后,他就没有办法再往上走了,也就不知道未来怎么样在企业承担责任和创造价值了。荆小娟:我接着郭星的话说一句。说到基于治理结构和基于职能层面的人力资源机制问题,我觉得国企现在最迫切的还不是机制创新,而是整个人力资源部门的组织架构限制了它进行机制创新。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由于条块分割、各管一摊的现实机构设置,导致人力资源部要做一个新事情时,找不到一个具体负责的部门和人。比如我们做一个基于能力的评价考核体系,就找不到一个核心部门来承接。如果这个事情跟党务放在一起,那就是老总去做;如果是培训,那就是培训部门去做;如果是没法明确划分的,那就不知道该让谁来做了!此外,很多需要横向协调沟通的东西,也不知道该找谁来做。他们的习惯就是,这个事儿出来后得找一个具体的负责的人,然后岗位到人去做。但是,我们将来的人力资源体不应该是传统这种条块分割的,而是应该建立以责任和能力为核心的人力资源体系。也就是说,国企人力资源组织结构因为是从事务性的人力资源发育出来的,所以在要进行变革时,就迫切需要其他部门的改革作为基础和支撑:一是公司治理层面的改变。如果它的领导部分解决不了,那可能后面都没有这个改变。二是技术创新层面的改变。我在跟国企人力资源部门的人打交道时,发现他们并不缺见识,也不缺能力,但为什么改革不了呢?就是治理层面,包括组织层面存在一些障碍。所以我觉得国企人力资源机制体制创新,从职能部门来说,它现在面临的核心问题是:怎么从现在的组织环境当中脱胎出来,然后推动具体的方法机制、流程的配套等的改变。郭伟:我说说我的看法,从头来说一下。我认为这一次的国企改革实际上是为国企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创造了根本性的条件、扫除了根本性的障碍,体现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中的几个大的变化。《决定》第二部分第一条就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我认为这意味着:国有产权、民有产权,所有产权都要给予同等保护位置。那么这是一个极大的突破,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第二个大的变化是与此相关的问题:国有的财产怎么办?《决定》中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并指出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这都是很重要的变化。它意味着几个改革方向:第一,裁判员和运动员要分离,就是国资委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这种管理现状要变化。将来国资委有可能会出现国有资本管理中心,或者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这样的机构。改革逻辑已经非常清楚了。接下来,国有资本管理的第一个特点应该就是国企的分层分类管理,即将国企划分为垄断性企业、公益性企业和竞争性企业进行管理。第二个大的特点就是多头管理合并归一。原来国企的管理,国资委在管,人事部要提点要求,财政部也有权干预,几乎所有的职能部门都在对国企的政策制度或多或少地发挥着作用。而且都是直接以行政指令的形式下达下去的。如果一旦真正构建起市场化的国有资本管理体系,这种局面就将被打破。这里面要说一下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问题。我们就提出来:国有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其实天然就是职业经理人,因为他也不是出资人,他本来就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可是最大的问题在哪儿呢?第一委托方不存在,国企职业经理人受谁的委托?这个不清晰的话,接下来就是第二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经理人职能分裂。因为国企经理人也是党政领导干部,所以除了以企业的保值、增值为目标外,还要承担党政领导干部所要担负的其他职责,如维护和谐稳定、推动当地就业率、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等。这样的一种情况就造成我们现在的局面:企业不是完全的企业,人员不是完全的职业经理人。而一旦企业进行分层分类管理和构建现代化企业制度后,就能还原企业的基本逻辑,那职业经理人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第三个问题是国有资本的管理体系一旦构建起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就有了前提条件和依据。也就是说,从公司治理层面来讲,以后不管你是“姓资”还是“姓社”;民营的、国有的,股东就能按照各自的资本所投入的价值来获得自己的投票权。产权问题在治理层面解决掉了以后,治理层面跟管理层面的委托代理关系也就能回归到现代企业制度安排上去。那么它跟外企、跟民企就不会有什么区别了。第三个大的变化就是《决定》中“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相关表述。“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这些表述意味着将来国企、民企在市场面前一律平等。而原来是不对等的,所以会出现在2000年前,政策红利被民营企业吃到,民营企业迅速发展,而在2000年以后又出现“国进民退”的局面。也就是说,以往其实存在着大家都在占便宜、钻空子的情况,都不是完全通过自己的能力和实力获得的增长。民营企业相对来讲还有自己的软实力竞争的问题,但是国有企业依赖“政策红利”的情况就比较明显了。那么我想如果在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就可能不会再出现这种局面了。所以总结一下,我认为产权问题、国有资本管理问题、市场管理问题,这三大问题实际上是我们推动国有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的三个根本性问题。郭星:我也在试图理解政策推行的历程,但我还是有几个困惑的地方。第一个我觉得核心的问题是怎样对国企进行分类。因为分类决定了怎么对待企业利润,对利润的认识就不一样,比如中国石油的利润和中国医药的利润就完全是两回事。工业性的国企对利润可能不会做调整,反而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提出更多要求。郭伟:我觉得,会按照不同的价值起向来做区隔。比如有的会以追求社会效应为主,有的会以追求经济效应为主,表现为垄断性或竞争性的。但其实垄断和竞争是个相对概念,中石油、中石化到底是垄断还是竞争?我认为绝大多数是半垄断的状态。所以恐怕下一步的分类更多是从国有资产的实现价值来划分。比如说器工业,这个肯定是要国家统管的,因为它关系着国家安全问题。郭星:对,肯定是要分类管理,但如何分类这里面恐怕还要有讨论的空间,这是我感到疑惑的第一个问题。还有一个问题是我认为需要讨论的,即:竞争性国企在经营当中有一个很大的“紧箍咒”,是套在每一个董事长、总经理头上的,叫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在企业里面探讨过这个问题,现在动不动就查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但这里面我觉得得做个区分,因为经营性的亏损、政治性亏损和个人投机性导致的企业亏损是完全不一样的性质。如果从国有资产管理转变为国有资本,那就应该容忍资产管理公司里面有亏损的、有赚钱的、有不亏不赚的。只要整体利益最大那就是对国家利益最大。彭剑锋:这就是说,在产权结构改革、管理模式变革及实行市场化配置这三大改革力量驱使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机制制度创新在几个方面是要发生彻底变化的。首先是国有企业的定位与国有企业的绩效价值取向将发生巨大的变化。比如有的国企的绩效目标就是提升企业的全球竞争力,有的是要提高盈利能力,有的就是要维护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等。
既然横向并购优势明显,为何企业仍然热衷于混合并购,也就是跨界并购?笔者研究认为,有如下几方面原因:首先,宏观政策调整。前些年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环境不断改善,陆续出台了多项鼓励并购重组的政策,从大环境上提升了并购重组的活跃度。例如一些游戏、VR、互联网金融等热门虚拟经济概念被上市公司争相追捧。但政策环境总在不断变化,跨界并购被发现并不是那么“靠谱”后,政策马上进行了相应调整:2016年5月起,互联网金融、游戏、影视、VR四个行业的并购开始被“特别关注”,直到后来采取“一事一议”的模式,跨界并购成为监管的重点。2其次是企业转型的需要。传统的企业发展模式是基于旧的大环境和经济基础形成的,而近年来大环境发生了改变,人人都知道我国已经进入产能过剩阶段,企业家仍然“闭着眼走老路”估计就只有“死路一条”。转型升级是国家提倡的发展战略,也可以使企业脱离原来低利润率的行业,同时改善自身股价。例如某上市公司原来从事高端餐饮行业,而“八项规定”出台后,“公款吃喝”明显减少,公司生意冷清、连续亏损、频频关店。眼看互联网、大数据、高科技等领域的迅速发展和丰厚的利润回报,公司管理层难免“见异思迁”,谁都不愿“炒一辈子的菜,做一辈子的厨子”。后来该公司通过收购影视、游戏、环保等多元化公司,完成并购转型并改名,成为一家名副其实的高科技企业。但笔者在这里想提醒读者的是:公司改名就一定灵吗?改名为高科技企业就真有技术含量了吗?如果真的这么简单,企业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只是起个好名字而已。而现实中“顺势”改名的事情还真不少,众所周知有一个上市公司直接改名叫匹凸匹股份有限公司,后来结果却与其预期大相径庭。如图2-1所示。图2-1匹凸匹更名风险【笔者谏言】“第一,我们不反对企业转型;第二,转型往哪里转至关重要,转型必须要做那些关联度高的,又有未来市场空间的领域,这样成功率才比较高;第三,长远来看,真正能够创造高利润的行业都有高门槛,而高门槛背后都离不开长时间的积淀,互联网金融、游戏、影视、VR这些行业只是看似门槛低,其实大多数项目虚大于实,没有一定的行业经验应少碰为妙。”最后是炒作的需要。2014年2月,一家停牌许久的传统物流行业上市公司公告复牌,宣布收购了一家物联网概念的公司,被收购方当时每股价格20元左右。到了3月份,笔者在海口讲课时该公司股价提高到50元每股4月份笔者在广西南宁讲课时该公司股价已经飙升至70元每股,而后5月份一度越过百元大关……其实“讲故事、炒概念”在股市里早已不是新鲜事情了,那么虚拟行业为何仍然如此火爆?因为在中国,大多数人还很难在短时间内搞懂一个新生概念。普通投资者基本上可以看懂一家实体企业的盈利模式,比如一家工厂也就是“产供销、人财物”六大方面,多年不变。企业说自己很厉害,厉害在哪里?是研发比别人投入多,还是市场渠道比别人广?说出一个子丑寅卯很不容易。但是互联网金融、游戏、影视这些产业就比较特殊,尤其是曾经红极一时的VR技术领域,这些都是对大众而言较为“神秘”的概念,可以设计充分的想象空间,“市梦率”就有了基础,股民“被忽悠”的概率就可以很高。有些新生概念别说是普通股民,就连专业的投资机构,在这些领域的投资失败概率估计也很高。这些公司资产轻、看不见、摸不着,高收益只是少数人的、虚幻的,而高风险却是普遍的、真实的、“亲民”的。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连主营业务都做不好,还跨界做跟主营业务完全不沾边的虚拟产业,通常都是打着并购重组的旗号进行概念炒作,从而不断吹高泡沫,最终损害的还是广大股民的利益。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3.2万亿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预计今后几年还将以10%-15%的速度增长。若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现小康水平的目标,中国有可能在2022年前后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量变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质变,中国市场的自我演进历程也是如此。在改革开放近40年的时间里,随着中国市场消费总量快速膨胀,消费市场也先后发生了三次重大的结构性迭代升级,即从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的生存温饱型消费时代,到自1992年全面开启的轻工业化运动后,持续了近20年的普及小康型消费时代,再到近几年来,随着中产阶层与新生代消费群体全面兴起,转换到了发展享受型消费时代。图1:中国改革开放后市场消费升级的三大阶段在生存温饱型消费时代,解决是由“0到1”的问题,最关键的是要满足消费者初级的衣食日用品的需求,只要能有足够的商品就好了。这时的市场状态是商品供给匮乏,并由卖方完全主导。在普及小康型消费时代,则是解决“1到N”的问题,消费者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开始追求更多数量与品种,主要的消费诉求表现是“物美价廉”。此时市场上,商品供给日渐丰富直至过剩,产品严重同质化,带来过度竞争,买方逐步成为主导市场的一方;而在当前的发展享受型消费时代,解决的是商品供给“从量向质”转变的问题,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开始觉醒,不仅对产品的性能、品质与寿命有了更高要求,也更加注重产品的个性化、人性化的设计价值,及其所带来的情感、精神、文化身份与价值的认同。这时市场变得空前的细分化、差异化与专业化,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引领着市场竞争的脉动。按照国家经济发展的国际经验,当一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就会触发消费结构的升级,而从5000美元稳步迈向10000美元这个阶段,发展享受型的消费将逐渐成为主要的消费增长动力。早在2003年,中国人均GDP就达到1090美元,到了2016年底,我国人均GDP已达到8866美元。毋庸置疑,当前中国市场正处在第三轮消费升级的关键阶段。其实,“北上广深”等国内一线中心城市早已经进入到发展享受型消费阶段,而全国整体正处于由小康普及型消费向发展享受型升级过渡。可以说,当下中国市场几乎所有消费品类别都在进行产品升级与结构型的调整。对于中国品牌来说,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然而,机遇总是会留给有准备的人。这句话适用于个人的人生,也很适用于企业的发展。市场竞争从来都是残酷无情的,要在这一轮消费升级浪潮中,成为中国市场的赢家,享受消费升级的市场红利,企业就必须需要具有扎实的产品力、值得信赖的品牌影响力、畅通高效的专业渠道力,以及全心全意服务好顾客的增值能力。为消费者创造与提供足够好的产品品质、舒适的消费体验与精神价值满足,是赢得这一轮市场竞争的唯一路径。
战略管理流程监控方法论如图6-18所示:图6-18战略管理流程监控方法论流程监控需要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流程检查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流程检查的目的是要为企业带来价值,要做到有价值就必须要求流程检查产生的回报超过流程检查的投入·从流程管理PDCA环来说,流程检查是必须的,但流程体系检查不是要针对每一个流程、流程中的每一个节点、流程节点中的每一个活动、每一个活动的每一个规则。从流程生命周期(即流程成熟度)角度看,A公司战略管理流程属于导入。流程和产品类似也有生命周期的概念,从导入期到成长期,经历成熟期之后步入衰退期。图6-19流程监控方式A公司战略管理流程属于重要度高、流程成熟度又低的流程,是流程检查的重点,应当采取高频次的监控方式(如图6-19所示)。A公司战略管理流程需要考虑监控指标、监控频率与监控方式等如表6-7所示:表6-7A公司战略管理监控指标整体思路说明如下:A公司战略管理流程处于流程生命周期的导入期,监控指标、监控频率与监控方式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监控指标:整体分为过程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两类,目前以过程性指标为主,后期过程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并重·监控频率:基于导入期的考虑,监控频率适当提升·监控方式:流程主人对流程负责,EMT、S&G负责流程监控监控指标分为过程性指标与结果性指标监控,具体而言:·A公司流程监控包括过程性指标与结果性指标两大类,目前阶段(即流程生命周期的导入期),应当以“过程性指标”为主·在流程管理的导入期,建立以“过程性指标”为主的流程监控防线给,目的在于确保战略管理流程在A公司的顺利搭建和运行·同时也是为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在战略管理的过程中,不同层次需要提供不同的报告。以下再对不同类型报告的监控方式进行分析(限于篇幅只给出衡量标准,而不再展开讨论):(1《市场洞察报告》(季度监控)规范性-衡量标准(如表6-8所示)表6-8《市场洞察报告》(季度监控)规范性-衡量标准注:每个维度评分需要达到8分以上,否则不通过(下同)(2《公司层面战略规划报告》规范性-衡量标准(如表6-9所示)表6-9《公司层面战略规划报告》规范性-衡量标准(3《业务层面战略规划报告》规范性-衡量标准(如表6-10所示)表6-10《业务层面战略规划报告》规范性-衡量标准(4《职能层面战略规划报告》规范性-衡量标准(如表6-11所示)表6-11《职能层面战略规划报告》规范性-衡量标准(5《经营战略集成分析报告》规范性-量标准(如表6-12所示)表6-12《经营战略集成分析报告》规范性-衡量标准对于《战略举措执行监控报告》等衡量标准,项目组建议除了完成《战略举措执行监控报告》《预算计划执行监控报告》《方针管理执行监控报告》《战略评估与调整报告》等以外,以实际执行效果为主要监控指标(上述报告暂不做评估标准)。最后,基于流程KPI战略管理流程绩效测评和持续改进:流程建立不是一劳永逸的,一个流程一旦建立和发布,就要开始进入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以及持续地回顾优化·在流程真正运行的过程中,流程责任人(流程主人)需要根据收集的KPI现状值、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管理提升要求,设置合理的改进计划和目标值;同时根据流程运作的业务特性设置测评周期(一般每年或者每半年进行一次)·根据预先设定的KPI测评周期,流程主人指定相应流程管理专员定期收集流程运行中的KPI指标现状值,统计分析流程的执行情况,评估现状值与目标值存在偏差的原因,从而发现问题以分析改进。读者可能已经发现,构建战略管理体系意味着构建新的能力,因此BLM框架也为构建战略管理体系提供了方法论(如图2-1所示)。在这个图中,我们的分析视角变成了“如何构建战略管理能力”(体系是能力的外在体现)。我们曾在2.4.1中提出了能力构成的公式组织能力=(人才能力*体系能力*文化能力)*e数字能力,还指出人才能力、体系能力、文化能力缺一不可,相互支撑、相得益彰。对于构建战略管理能力也是一样的,同样需要人才能力(要有人)、体系能力(要有流程和组织)、文化能力(要重视战略管理)。可以看出,这里最大的挑战是文化能力,要真正重视战略管理(而不是因为行业下滑、内部调整或其他原因又重新回到原来的轨迹)。然而遗憾的是,很多企业在某一时期重视战略管理,而一段时间之后对战略管理建设工作又搁置了。
对朋友圈卖货的第一个质疑是:朋友圈能否营销?这种观点认为朋友圈营销是杀熟,朋友圈是交流的,不是生意圈。看似有理的逻辑,其实却大谬不然。在微信里疯狂建群、加好友,然后推销产品的,这是销售吗?这种销售与垃圾短信、骚扰电话销售,是不是很相似?对,这些恰恰是“前移动互联网时代”强奸式营销的典型特征,是乱流,却不是本质。本质是什么?质疑的人是否想过:难道每一本营销书里不都在写,影响购买决策的最优先因素是“朋友推荐”?怎么现在有了方便的推荐形式,反而推荐不管用?问题显然出在推荐人自身及方式。如果朋友圈不能卖产品,那么口碑就是个屁,还整天喊什么“口碑第一”干吗呢?不就是这么简单的逻辑!这哪里是否定社交化销售(朋友圈卖货)的理由呢?真实的现实是:我们相信朋友的推荐。当然,前提是,得是我们认可的朋友。这就是朋友圈的生意逻辑。核心是搞清楚什么是“真”朋友,什么是“名”朋友。被拉黑的朋友圈卖货的人,要么是愚蠢的销售人员,要么根本就不是你的朋友。有文章说90%的微商将面临死亡,缓刑六个月。依我看,违反了社交化生活基本准则的微商,根本就没有可持续的理由,99%的微商将出现销售与个人社会关系大崩盘。微商需要明白:“朋友圈能卖货”,跟“你能在朋友圈卖货”,是两码事。别糟蹋朋友这两个字!